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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规章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规章制度1从面试到试用,新华每一步都体现出幼儿园完善的规章制度,小小的培训,学习让我从中受益匪浅,来到新华最的一个感觉就是时间过的特别快,这要归功于幼儿园紧凑的工作安排及身边同事的热情助。
在新华无论在哪儿都能感受到一种活力,这是一支朝气蓬勃的队伍,每个人都在紧张而又快乐地工作着,在这种环境下再紧张的工作也会变得特别轻松。
工作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没有违条令条例,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都是小毛病,对纪律作风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映出我对纪律作风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我认为学校实施制度管理不仅有必要而且非常重要。
首先,有利于建立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幼儿园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多系列、多结构的复杂的集体,要把这个集体里的每一个成员的智慧和力量充分发挥并最优化地组织起来,高质高效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就必须要有一整套规章制度,使我园一切工作和所有教师员工有章可循,有规可蹈。
二,有利于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对于每一所幼儿园来说,只有在它的每一位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都得到了充分发挥,并形成一种集体教育力量时,这所幼儿园才能办得好。当幼儿园园建立起符合教育规律,符合现代管理原理,并充分体现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的规章制度时,就会使全体教师员工知道: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以及自己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它对整个园所工作具有什么意义和作用。这样,就能把全园教师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地调动起来,成为推动幼儿园工作不断前进的巨动力。
三,有利于幼儿园形成良好的园风。井然有序,蓬勃向上的园风是办好幼儿园的重要条件,也是幼儿园办得好的重要标志。幼儿园规章制度的显著特点是具有实践性。规章制度一经制订,就要求教师按章办事,行为有所规范,并在日积月累、复实践的过程中,形成一种良好的风气和优良的学习、工作习惯,进而形成良好的园风而良好的园风是任何幼儿园办园成功的关键。
当然幼儿园制度文化的建设要以人为本,幼儿园教育中实施教育的主体是教师,教师是有着自己的思想和个性的活生生的人。因此,幼儿园在制定一系列制度的时候,要时刻考虑到制度是为教师的发展服务的,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事实上,也只有从以人为本出发来建设制度,才能使文本化的制度。内化为幼儿园全体人员的共识,成为我们自觉的行为和习惯,实现制度效能的最化,并最终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幼儿园制度文化。
当幼儿园的某些规章制度不符合幼儿教育的发展、不符合“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不利于调动幼儿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时,就应该对其进行修改或废除。虽说制度是为不自觉的人制定的,但员工违规章制度有时存在着不可预见性,不可抗力性、不能将所有的违制度都一概而论,超女选拔,超女们不是想怎样唱好歌,而是一心想怎样得到更多的票,不惜一切向群众和评砸钱,如果制度作得太多太碎,会让老师们觉得不是怎样做好工作,而是怎样才能不扣分,这样势必会影响工作质量。我想如果要真正达到想要的效果还是实际一点比较好。
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一定要有,以人为本的制度文化建设是永远的追求。
幼儿园规章制度21、园长安全工作职责
主持制定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和重大制度措施。布置落实上级提出的安全工作任务和要求。掌握幼儿园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督促完善相应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解决工作经费和必需的工作条件。与幼儿园职能部门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工作职责和要求。保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幼儿园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到达现场,认真组织抢救和善后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幼儿园领导班子安全工作职责
建立与本园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职责和经费。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幼儿园安全事故预防和事故抢险预案。制定本园安全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工作。负责与本园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定期排查校园危房,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3、幼儿园主管安全副园长工作职责
根据上级部门和幼儿园对安全工作的要求,考虑贯彻实施方案,指导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掌握职责范围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有针对性的制定措施,加强检查、监控及整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及时研究安全工作中的问题,总结推广基层工作经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到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4、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根据幼儿园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把安全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同时研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健全具体的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使每一位同志都明确自己的职责。而且知道应该怎样做。组织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的检查监督。随时掌握职责范围的安全工作动态,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依照幼儿园有关规定,实施对职工的奖惩工作。
5、具体岗位职责
A、幼儿园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自己的安全工作职责。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二)注意掌握幼儿动态,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方式或者报告。
(三)积极学习,努力提高安全意识,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主动把有关安全工作内容日常工作中。
B、押车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一)押车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上车,负责安排幼儿入座上车维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车的准备工作。上车时,押车教师清点幼儿人数,让幼儿站队上车,没有教师带领的幼儿不能上车。接幼儿来园时押车教师要下车接幼儿上车,安排好幼儿的座位。车到园后,幼儿下车,押车教师与本班教师交接,清点本趟车上各班幼儿人数。
(二)押车教师要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始终和司机保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对家长、幼儿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三)押车教师在开车前后及时开关车窗,以保障车内空气流通,并根据气候变化为幼儿上下车做到及时增减衣服。
押车教师要时刻提醒幼儿,幼儿不要将头手等身体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户不要打开的过 ……此处隐藏17271个字……安排治疗、休养。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八条
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
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五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六十一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幼儿园规章制度15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物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
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具管理,设置专用*具柜和*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