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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勤制度
在现在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教师考勤制度 ,欢迎阅读与收藏。
教师考勤制度 1为了适应学校各项工作的需要,加强岗位职责制,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教师的职责心与职责感,提高工作效率,发放好考勤津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勤细则。
一、考勤项目
对到校、办公、上课、教职工例会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集会或活动均作考勤。[由整理]
二、考勤要求
全体教职工务必按时到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办公制度、上课等各种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旷教,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语,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活动。
三、考勤时间
1、坐班时间:全镇统一制定。
2、上课:上课铃响进教室到下课铃响。
3、会议:各种会议的开始到结束。
4、值日教师提前40分钟、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学延至学生离校。
四、考勤办法
1、坐班考勤实行指纹签到。
2、每月月底由教务处将考勤状况汇总。
五、考勤界定
1、请假规定
(1)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探亲,按事假处理。
(2)教职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内,持请假条,经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报请中心学校。一周以上一个月内由教体局组织人事科审批,超过一个月的由局长审批。(病假需带给镇级或以上医院证明)
(3)丧假三天,给假范围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4)教职工因私事请假的,按事假处理。请假务必经领导同意方可,事后请假按旷工处理。
(5)请假务必自己安排好假期内的上课并报教务处批准,
(6)急病或重大特殊状况可例外,但返校后务必说明理由,并补办请假手续。
(7)教职工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培训、考察和学习的按公假处理。
(8)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2、凡属下列状况之一者按旷工或旷课处理:
(1)教师调课需经教导处批准,如私自调课视为旷课;
(2)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4)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5)工作不服从分配,虽然到校但没有履行具体工作职责者。
(6)迟到、早退,不说明事由,2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7)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而无正常理由,均视为旷工。
(8)坐班时间,如果领导查班不在,视同旷课。
六、考勤奖惩
1、每月满勤奖25分。
2、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离堂扣1分。
3、教师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指无课老师),累加计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时扣除课时费,类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时扣除课时费,类推(需出示镇级或以上医院证明)。
6、代课费为课时费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职工弄虚作假,不按实签,一经查实则扣除全月考勤奖并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师德扣分。
教师考勤制度 2一、出勤点到制度
1、教师每周5天,每天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校、离岗。
2、实行点到制,上、下午各点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下午(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师点到见点到表的时间。晚于点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为迟到,30分或以上算请假或旷课,迟到每次扣5元。
3、教师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或有课不去上或中途离岗1节以上(含一节)视为旷课,旷课1节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奖不够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周教师开会,开会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学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长假、节日(含寒、暑假)教师必须按时来、离校。如果教师提前走或推迟来校的每天扣20元,考勤评分时还要根据考勤评分条款扣分(特殊情况除外,但要有相关的材料说明。)。
6、每学期事假3天以内(含3天)不扣出勤奖,此外超过1天扣50元,超过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奖。
7、请假1天向校长报告,请假3天及以上向校长报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师自行安排代课,教室空堂以旷课处理。特殊假学校安排代课。
8、特殊假:婚假、产假、丧假、手术假、重病假,陪护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属亲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学校安排代课。9出勤点到每月统计一次,满勤奖惩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规定计算。
二、特使假时间规定
1、婚假:(1)不符合结婚年龄的不给假;(2)符合结婚年龄的给假7天;(3)教师子女结婚假2天。
2、产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师享受产假三个月。
3、丧假:父母(指男女双方)、子女去世给假3天,配偶去世给假5天,其他亲属(亲兄弟、姐妹)丧假给一天。
5、重病假:县鉴定办证明为准。
6、培训假:自身函授、自考、职称培训、考试请假,按实际需要给假。
7、公假:凡学校公派外出、开会、考察以及个人业务文化提高的听课、考试为公假。
教师考勤制度 3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足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师都要自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加会议及其他群众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教师自觉履行并监督执行。
一、请假制度:
1、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2、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务必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状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状况,一时无法办到,则三天内须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3、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将通知原件交由校长签批意见。无特殊状况,个人学历进修一般不代课,教师按换课的原则事先将自己的课务安排落实好。因公外出的课务安排依上两者结合处理。
4、凡请假者务必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 ……此处隐藏14473个字……旗时全体教师务必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体教师于1:40到2:1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4:2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务必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放学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每缺一场积金扣除5元。
(二)请假
1、请假务必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务必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务必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务必履行请
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学校每人每一天拿出4元作为考勤量化积金(即一场一元,全学期约400元),迟到为半场、请假为半场、早退为缺勤。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职责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职责。每空一节课从考勤积金中扣除50元。
4、值日教师不负责职责,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5、考勤每月一总结,期末兑现。
6、本项纳入教师综合量化,并作为评优晋级的主要依据。
教师考勤制度 14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校规校纪,杜绝因擅自请假造成的不良风气,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教师请假考勤制度。
一、签到要求。
全体教师必须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并落实签到制度。每天早、中午到校和离校均要签到,不准代签、补签。以学校铃声为准,若到校铃声响后再签,则属迟到。由当日值班老师在签到簿上做出标记。
二、请假手续。
教师请假必须当面向学校领导提出,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需先经教导主任签字,再由校长签字生效。教导处要将调课情况留底备案。若无教导主任签字,则不准假。
三、事假要求。
教师请事假,必须经学校批准并经教导处备案,由请假者安排好由于请假耽误的课时,找好代课教师。若每月事假在两天之内,按照每节课0.1分从考核分中扣除,本学期的所有事假进行累计,上不封顶。
如果每月超出两天事假,若再请事假按每天50元的标准扣除,并按照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相应的课时费;同时超出两天的部分,按每节课0.2分从考核分中扣除。
四、病假要求。
若不能坚持到校工作,必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由教导处安排好代课教师,按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课时费,用于代课教师的代课费。
五、迟到、早退的规定。
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若没有事先请假而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则按旷课处理。旷课一天直接扣除50元,并扣1分,同时扣除相应课时费,每节20元。
六、集体活动的规定。
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统一活动,如遇迟到或早退则加倍扣分,每次0.4分。如果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则按旷课处理。即使集体活动在节假日举行,也要按请假处理。
七、教职工的婚丧假、产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教师每学期累计病事假不超过1天,也没有迟到早退等情况,则享受全勤奖,在考核中加1分,并发全勤奖50元。
教师考勤制度 15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足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师都要自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加会议及其他群众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教师自觉履行并监督执行。
一、请假制度: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经校委会研究,本学期对教师事假、病假、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及相应待遇作如下规定:
1、本考勤办法实行月统计制,一月一公布,一学期一汇总。一学期请假15节之内(含15节)每节扣0.1分,超过15节,每节扣考勤分0.2分,计入教师综合考评。
2、迟到、空堂和旷工: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工作,也未履行请假手续者,在15分钟之内为迟到,15分钟之外至40分钟为旷工,时间在40分钟以上则累加。迟到一次记事假1节,旷工1节记事假3节,且因旷工造成的事故全部由个人承担。上课期间无故离开教室,记事假1节,超过15分钟记为空堂,空堂按教育局文件处理,且因空堂造成的事故由个人承担。
3、事假:无特殊状况不要请假,务必请假者,需事先把个人负责的工作协调好以后,方可请假,否则以旷(误)课论处。教职工确因事请假的,向学校提出请假。电话请假时,7节(含7节)以下向副校长室请假,7节以上向校长请假,回校后务必补办请假手续;校内请假3节以内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3节以上须到副校长室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请假(未履行手续而擅自休假者,以旷工计)。3天以上(含3天)须持有关证明到黄楼中心校请假。一天按7节,一周按35节计。
4、伤、病假:在职教师确因伤、病严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能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乡镇以上医院证明报校长室批准后方可休息。对长期病假,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中心校批准后方可休假。
5、丧假:直系亲属3天,旁系亲属(叔伯、姑舅等)1天。
6、婚假、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7、病休:贴合病休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病休申请并报中心校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按国家规定发病休工资,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8、个人外出学习须持有效证件或通知并在安排好个人工作之后,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事假论(学校安排的除外)。
9、对于学校组织的考试、阅卷、开会以及其他群众活动,一般不予准假,请假者一节记两节。对工作造成损失,有重大失误者,根据有关规定执行。注:以上所有假期的计算均包含公众假期在内。
二、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签到制,每一天四次,教师到校门口保卫处签到。任何人不得请人代签。2、考勤人员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值勤状况,作出详实的记录材料。
3、考勤结果按月公布,教师对公布结果,如有疑问,有权核查考勤的原始记录材料。
4、全体教师,有权监督值勤和统计人员。值勤或统计人员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5、值勤人员务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职责,每一天至少检查两次,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值勤。